他總是躲在暗處,偷看賀天形和付楊枝放學一起走,偷看他們紅著臉湊在一起討論數學題。
賀天影知道,這麼好的女生只會喜歡哥哥這樣的人,永遠不會看上他這種平庸無趣的人。他想得到她,只能采取非常手段。
他也說不清自己是真的喜歡付楊枝,還是想占有哥哥喜歡的人。總之,他將一直以來壓抑心中的嫉妒、憤怒、不甘等等所有洶涌的情緒,以最不可挽回的方式宣泄了出來。
那個女孩剛參加完高考,燦爛的人生即將開啟,卻如此痛苦地永遠停留在了 19 歲。
反觀兇手賀天影,還差一個月就滿 16 周歲了,因為犯故意殺人、強奸婦女的重罪,需要負刑事責任;但由于未成年,有自首情節,認罪悔罪態度好,還是輕判了。
最后賀天影因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、故意傷害罪、強奸罪,數罪并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 15 年,附帶民事賠償兩萬八千余元。
因為服刑期間表現好,得到了幾次減刑,最后他服了 13 年的刑就出獄了。
當年庭審時,賀天影如釋重負一般,將自己的陰暗心理傾訴得淋漓盡致。他對被害人、被害人家屬、父母、哥哥表達歉意,也表現出悔罪態度。
可十七年后的今天我們看見了,他真的悔罪了嗎?
他懷著和當年一樣的犯罪動機,再次犯下惡行——甚至更猖狂了,直接拒絕認罪。
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,到底保護了什麼人啊!
報應遲早會到,只可惜遲到了十五年,搭上了兩條無辜的人命。
我合上卷宗,感到太陽穴突突直跳。
這樣的前科相當嚴重,基本上已經把這個人錘死了。
我一開始聽信他的鬼話,一頭熱接下了案子。
現在看過前科,想到要為這種畜牲作辯護,我實在良心難安。
人真得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代價。
我痛定思痛,向看守所提出了會見嫌疑人的申請。
7
第二次來到看守所,我內心是壓抑著一股怒氣的。
但我還是盡量讓自己顯得專業一些。
「你這個案子不好打。」我直接說。
賀天影的眼神游離了一會兒,緩緩問出:「為什麼?」
我注意到他的精神狀態不好,比之前消瘦,面色蒼白,眼下青黑,精神面貌和第一次見面時大不相同。
只過去了十多天,為什麼變化如此之大?
于是我直接發問:「為什麼你的精神這麼差?」
他答:「睡眠不好。」
「警方審訊你的過程都有錄像,不存在刑訊逼供,即便你始終保持沉默。」
「是的,和他們沒關系。單純是我自己睡不好。」賀天影說,「假如你殺了人,你還能心安理得地睡好覺嗎?」
這也合理,畢竟他心里有鬼。
但一個殺過兩次人的累犯,竟然有臉說出這種人話嗎?
我切回正題:「案卷材料我都看過了,你的犯罪事實很清楚。我對刑偵了解不多,但也看得出警方的偵查過程細致明確。現場的指紋、腳印、DNA,以及監控錄像、證人證詞、電腦上的瀏覽記錄,都證明你就是本案的兇手,證據確鑿。」
賀天影說:「是的。」
我噎了一下,問:「那你為什麼還不認罪?」
「等上了法庭,你就明白了。」
「你打算上了法庭才認罪?」
他搖頭,「上了法庭我也不會認的。
」
「……」
我憋著一股火氣,深呼吸幾次,理清了思緒。
其實我此次會見的目的,就是想解除辯護。我實在不想給這種人渣打辯護。但作為法律人士,我又不想顯得自己意氣用事。
所以我打算把辯護的難點跟他講清楚,讓他知難而退,主動提出解除。
現在檢方還沒有起訴,我也是閱完卷不久就做了決定,對賀天影來說還有時間,不管是換律師還是等法律援助,他都還有時間。
我說:「這次會見,我想跟你講講我的想法。實話說,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很難。」
「請講。」
「首先第一點,你有故意殺人的前科,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后來減到十三年。可是刑期結束兩年后,你再次故意殺人,雖然你這種情況嚴格來說不能稱為累犯,但由于你前罪情節嚴重,法官在量刑時會考慮這點,給你從重處罰。
「具體來看,你犯的前罪是故意殺人罪、故意傷害罪、強奸罪,后罪屬于是故意殺人罪、故意傷害罪、強制猥褻罪。雖然被害人性別不同,但本質上非常類似,說白了都是奸殺,并且動機都是出于對你哥的嫉妒——因為你沒有口供,這個動機是從證人證詞和你以前的口供中推斷出來的,另外還有一個動機是爭奪遺產,對此你有意見嗎?」
「沒有意見。」
很爽快,完全沒有為自己辯解的意思。
「那我繼續講。你犯的后罪和前罪如出一轍,動機也基本一致,這意味著你服刑十三年并沒有被教化成功,反而屢教不改;再加上你認罪態度差,法官會認為你改過自新的可能性極低,無法再被教化,給你重判。
以上是第一點。
「第二,你在父親病危的情況下逼迫他寫遺囑,甚至為此殺了另一個繼承人,這種行為不僅愚蠢,更是毫無人性可言,極度自私冷漠。